2020年余額不足,還有兩天就要步入11月。
與時間一起推進的,是各地方垃圾分類實施的腳步。進入2020年11月,江蘇南京、山東泰安和浙江紹興、青海等地的垃圾分類進展將刷新。具體如下:
江蘇南京
《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將于11月1日開始實施,沿用長期采取的“2+2”分類方式,明確規定本市生活垃圾以“可回收物”“有害垃圾”“廚余垃圾”“其他垃圾”為基本分類標準。
據了解,南京小區采取“撤桶并點”、“定時定點”的形式,產生垃圾的個人和單位都要按照規定的時間、地點等要求,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中。需要注意的是,扔廚余垃圾時需破袋,將受污染的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中。
除此之外,其中從生產、流通、消費、辦公等環節作出系統要求,就限制過度包裝、快遞包裝物減量、綠色消費、綠色辦公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。
根據南京市城管局統計數據顯示,截至9月底,全市共有565個小區、955個收集點建成,另有292個小區、668處垃圾分類收集點在建;在中端收運方面,投運大中型轉運站5座、垃圾分類回收中心12個、回收站120個,分類收運車2704輛。
山東泰安
山東省首部關于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專項地方性法規——《泰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》實施日期確定為11月。
其中表示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,并指出以城市為主戰場,同時兼顧農村。并規定生活垃圾收集、運輸、處理單位不得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、混合運輸、混合處理。
為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的實施,泰安市財政先后投入資金近1億,推行“強制分類+引導分類”與“專業分類+社會參與”相結合的“2+2”工作模式進行宣傳。同時,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起分類計價、計量收費、易于收繳的差別化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區別城市和農村收費模式。
相關負責人表示,目前泰安市市級管理范圍內改造、建設了109座垃圾分類專業收集站,設置了大件垃圾回收區8處,配備各類分類垃圾轉運車116輛;已建成運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4座、餐廚垃圾處理廠1座、建筑垃圾周轉處理場3座、危廢處理廠1座。
青海省
10月中旬,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《青海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》,確定11月1日開始實施垃圾分類。明確目標為到2020年,西寧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;海東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,至少1個街道(鎮)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區;西寧市和海東市市轄縣、六州政府駐地縣城(市)、其他縣級市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。
城市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、廚余垃圾和其它垃圾進行分類投放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理。垃圾分類實施后,青海將聚焦構建全程分類體系、強化生活垃圾源頭分類、培育分類習慣三項重點任務。
要求主管部門要督促生活垃圾的產生單位、收運單位和終端處置單位對生活垃圾的來源、種類、去向等所有信息進行詳細登記,建立可循源、可追溯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臺賬制度。
浙江紹興
10月22日會議上發布的《紹興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和《紹興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》即將實施。
《紹興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》的出臺,將進一步解決餐廚垃圾管理部門職責不清、收運覆蓋面不夠全面、資源化利用欠深入等問題。
《紹興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對工作職責、源頭減量、分類各環節要求做了進一步明確。
據相關負責人介紹,兩《辦法》強化多主體參與,同時采用現代柔性執法理念,引導、規范垃圾分類和餐廚垃圾管理各個環節,將循序漸進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。
來源:中國紙網